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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了! 1987年,银行小伙为了炒作比特币,贪污诈骗上百万,法院就这样判了他!

imtoken 官网 2023-03-15 06:09:19

1987年出生的银行员工刘某华认为,投资比特币后找到了大赚一笔,市值在一周内上涨了16倍。 1万元,包括伪造贫困户职业和信用记录向银行借款。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江西省横丰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一审判决。最终遇见刘某华的结局是什么?然后往下看。

1987年员工岗位185万台

被告人刘某华,1987年6月出生,2014年出生,2016年8月加入恒丰恒通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恒丰恒通银行”),2016年3月开始从事信贷工作, 2017年9月任本行第三业务发展部部长。

法院查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刘某华以贫困户可领取扶贫补贴为由,利用其在恒丰恒通银行担任信贷员的工作。因职务便利,冒用贫困户刘某3、蒋某等人的名义,利用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伪造信用证,申请共向银行发放信用贷款185万元。比特币投资等费用,除2019年5月23日返还的15万元外,还有170万元未返还。

刘某华是如何获得185万元信用贷款的?裁判文书中展示的证人证言部分还原了案件的轮廓。

以刘某3为例,他和刘某华同村,都是贫困户。刘某华传递消息称,作为贫困户,可以享受国家的政策扶持,一张银行卡可以补贴1000元。刘某3得知消息后,带着身份证、户口本、贫困户证明等材料前往恒丰恒通银行寻找刘某华。

刘某华帮刘某弄了一张银行卡,但卡在他手里。刘某3会收到1000元,但他不知道刘某华借自己名下的15万元,也没有收到。

据刘某华供述,他以刘某3等人的名义,向自己工作的银行借钱。他伪造刘某3等人为公职人员,并伪造信用记录,“贷款后可以补利息差,每个借款人每年利息1200元。”

刘某华是如何完成审批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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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人的证词,刘某华在2019年1月1日前办理15万元信用贷款,可以征求其他部门负责人批准。恒丰恒通银行信贷部负责人雷某证实, 15万元信用贷款审批权。审核通过后,需要风险部门的人签字。他和刘某华同时晋升为银行行长。他们有15万元的审批权,相互审批; 2018年12月,刘某3等4笔各15万元的贷款获其批复。

陈见证曾在恒丰恒通银行风险部工作。 2018年12月,在客户刘3等3人的贷款信息上签了风险部栏目。每个人的贷款审批最高额度是15万元,所以这些人的贷款都是他审批的。按照规定,贷款是要见客户的,因为刘某华提供的这些客户都有单位,刘某华告诉他公务员炒比特币违法吗,这些客户没来得及到现场,或者在谈及现场的时候,他不在线,他看刘某华提供的资料符合银行贷款客户准入标准,刘某华让他批准公务员炒比特币违法吗,他批准了。

骗取他人贷款资金77万元

同时,法院查明,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刘某华以虚构的借款资金需要将其转入第三方账户,并采取扣减存款等骗取贷款的方式,出具资金已结清证明,需办理审批手续,骗取受害人毛某等人,共计77万元,案发时归还10万元,尚存67万元。未返回。

受害人毛某称,他和刘某华是同学。 2019年4月20日左右,他找到刘某华,要求提供15万元的信用贷款。刘某华说可以,就听从了刘某华的要求。某华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签字。

2019年4月24日,15万元的贷款到了毛某在恒丰恒通银行的账户,刘某要求转入第三方蒋某账户,称是两天。会回头。然而两天后,刘某华一直说贷款正在被银监会调查,所以没有退还给他,但手机显示利息已经到账,每月利息1224元。他付了两个月的利息。兴趣; 2019年5月15日左右,因为拿不到钱,又从别的银行借了一笔,让刘某华取消贷款,刘某华同意了。

2019年5月30日,刘某华给毛某一张盖有亨通村镇银行印章的结算证明,但6月24日,毛某又收到了利息,他去银行咨询,发现贷款未还清,被刘某华带走,毛遂报案。

其实刘某华已经转移了15万元。证人蒋某证实,2019年4月24日,刘某华通过毛某的账户将15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然后刘某华告诉他将这15万元分三批转给另外两人,帐号均由毛某提供。刘某华。

投资比特币巨亏200万

那刘某华为什么要拿钱?

法院认定,2018年至2019年5月,被告人刘某华需要大量资金投资比特币,与他人合伙投资家具店,挪用单位资金,骗取客户贷款资金。自己使用。刘某华获得的资金用于投资比特币、家具店等个人开支。期间,由于比特币的下跌,他对比特币的投资损失了约200万元。

刘某华坦言,2013年在尚武高速工作时接触到“比特币”。 2018年,他觉得“比特币”投资大有可为,开始买入这种货币。 10万元,他的“比特币”市值一周就达到了160万元。

初尝甜头,刘某华想着“能赚160,就能赚1600万”,于是加大投入,结果亏本;亏损后,他利用了他在银行的职位。信贷员的职位让他开始以别人的名义借贷,借给他自己使用,继续投资“比特币”。

刘某华称,起初他以刘某3等5人的名义借了一笔贷款,用于自己。期间,他在比特币上投资了约100万元,亏了70万元,只有30万元。袁在账上。此外,他还用毛某等部分客户借来的钱投资了比特币,共计52万元。

刘某华称,2018年10月开始投资“比特币”,2019年3月至4月亏损最大,“约200万元”。

比特币的历史价格走势显示,2018年后价格剧烈波动,年初突破1.5万美元,而在2019年3月最低价跌破4000美元。

除了投资比特币,刘某华还将被挪用和诈骗的部分资金投入了与他人合伙投资的一家家具店。

数罪被判处12年并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华的上述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职务侵占罪、诈骗罪。罚款。

最终,一审法院以被告人刘某华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决定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同时,责令被告人刘某华退还被害单位170万元,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共计67万元。